安庆师范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若干规定

作者:安庆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时间:2014-05-22点击数:

一、全体毕业生要树立远大理想,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做好艰苦创业的准备,做好多途径多形式择业、就业的准备,主动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毕业生要感谢母校的精心培养,感谢师长员工的辛勤劳动和热情服务,离校前应主动道别。毕业离校是同学友情发展的重要阶段,同学之间要多谈心多交心,互相帮助、互相勉励,把最美好的形象留给母校,把最美好的回忆留给自己,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三、毕业生所在班级和宿舍要强化离校责任,班委会和团支部应站好最后一班岗,开好最后一次班会。离校前要把教室、寝室打扫干净,与管理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四、毕业生要按规定程序办完全部离校手续。所借的公物必须全部还清,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未办清离校手续的毕业生缓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五、毕业生要按规定时间离校。因特殊情况不能够按时离校应向所在院系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集中住宿手续,在此期间毕业生应遵守校纪校规,安全责任自负。

六、毕业生离校期间严禁破坏公物,严禁起哄、酗酒、斗殴,严禁乱涂乱画、乱扔杂物,严禁组织同乡会活动。严禁夜不归宿,未经同意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七、学生寝室聚餐,须报经辅导员批准;班级聚餐须报经院系批准且聚餐时须有院系领导和辅导员在场。严禁用学生奖学金、班级活动费聚餐。

八、毕业生如对学校工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不得纠缠谩骂工作人员,不得以破坏公物、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方式来发泄情绪。违反校纪校规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置。

九、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管理好行李物品和各种证件。不易携带的物品应通过学校组织的行李托运妥善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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