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系(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及时了解系(部)情况,听取系部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推动系部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个教学系(部)。
第三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工作动态。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联系系(部)工作会议,掌握工作动态,就系(部)建设提出指导和建议。
2.听取师生意见。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系(部)教研活动或座谈会,每学期至少一次走访深入学生教室、寝室,及时掌握系(部)教学和学生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
3.参与听课评课。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系(部)组织的听课、评课等活动,了解掌握教学和课程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4. 推动专业建设。经常性指导、推进专业和课程立德树人工作,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推动专业学科赛事建设,开展专业访企拓岗活动,推动学生就业创业。
5.开展谈心谈话。经常性地与系(部)领导、教师和学生交流沟通,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6.指导队伍建设。指导系(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和系(部)实际,就系(部)师资队伍、干部队伍和专业建设等提出指导建议。
7.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发现系(部)工作亮点、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系(部)间交流学习,指导系(部)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第四条 各系(部)要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相关工作记录、档案等工作。
第五条 学院党委每学期安排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院领导联系系(部)工作情况,交流工作心得,分析师生思想动态,研究改进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8月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