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工作安排,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经学校同意,外国语学院于2023年按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实施大类招生。进入大类招生的学生经过一年大类课程的学习后,将进行专业分流选择。现根据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课程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分流到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三、专业分流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领导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教学秘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负责人、 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辅导员,院长为领导组组长。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专业发展的实际,合理布局专业设置,拟定专业分流人数计划。
2.尊重个性发展原则。学生根据个人需求,在大类专业内填报志愿选择专业;学院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
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和结果都将公开,确保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范围
专业分流只能在学生入学当年经学校批准并正式公布的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
(三)分流实施
1.专业分流政策宣讲。学院召开大类专业分流动员和宣讲会,传达专业分流工作原则和有关工作安排。
2.专业分流计划。按照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各专业师资配备和市场需求,在大类专业总班级数不变的情况下,拟安排各专业班级数如下: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总人数 |
翻译 | 2 | 66 |
商务英语 | 4 | 132 |
英语(师范) | 4 | 134 |
3.学生志愿填报及分流。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和专业分流计划,按要求填报分流志愿。学院遵循学生意愿优先的原则,但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大于专业接收计划数时,学院根据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50%+专业分流考试成绩*50%”,对同一志愿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排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满额录取分流计划专业人数;未录取满额志愿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填报的下一未满志愿进行分流。
五、本工作方案解释权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领导组。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