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27号)的精神,外国语学院团组织根据证明材料审核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现将结果《安庆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申报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组织反映,地点:E311,电话:13956515899。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