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校政字〔2021〕27 号)的精神,外国语学院团组织审核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现将《安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2届毕业生2021-2022学年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组织反映,地点:E311,电话:0556-5670877。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