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现将名单公示如附件1和附件2所示,公示期3天,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6日起,公示结束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