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我校大学英语分级分类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版)已正式发布,为帮助大家清晰了解改革核心内容、课程修读及免修等关键问题,外国语学院整理了高频问题解答,快来一起划重点吧!
Q
一、改革方案适用哪些学生?
A
全校非外语类专业本科生,即非外语类文理专业和艺体类专业(含对口招、专升本专业)本科生,不包括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 中外合作等专业的本科生。
Q
二、分级分类课程体系是如何设置的?
A
课程体系由三个级别和三个类别构成,搭建多元课程体系,满足不同学习需求:
三个级别:基础级别、提高级别、发展级别
三个类别:通用英语、专门用途英语(ESP)、跨文化交际类别课程

Q
三、不同专业修满通用英语学分要求一样吗?
A
不一样,学分设置区分如下:
普通非外语类本科学生:在读期间须修满10学分;
专升本学生:在读期间须修满6学分。
Q
四、各学期分级分类教学具体怎么安排?
A
第一学期
全体适用学生统一修读基础级别通用英语课程,打牢英语基础。
第二学期
开启基础级别多类别教学,通用英语、专门用途英语、跨文化交际同步开设;
获免修资格学生:可选修专门用途英语 / 跨文化交际类别课程
未获免修资格学生:继续修读通用英语课程
第三、四学期
进阶至提高 + 发展级别,覆盖三类核心课程 + 英语测试类课程;
获免修资格学生:可选修专门用途英语 / 跨文化交际 / 英语测试类高阶课程
未获免修资格学生:继续修读通用英语课程
Q
五、怎样才能获得通用英语后续课程的免修资格?
A
免修资格分两类获取方式,满足其一即可,具体要求如下:
方式1:凭第一学期《大学英语(1)》期末考试成绩
全校非艺体类学生中,第一学期《大学英语(1)》期末考试卷面成绩排名全校前30%,可获后续通用英语课程免修资格。
方式2:凭各类国家级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或竞赛奖项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获免修资格:
全国大学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四级考试成绩≥425/60分;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
国际人才英语、托福、雅思考试合格/通过。
补充:英/日语/俄语/法语六级≥425/60分、托福/雅思更高阶成绩、国际人才英语中/高级合格,还可自主选修1-2门发展级别高阶课程。
Q
六、免修流程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A
申请时间:每学期均须在开学后,按教务处规定时间申请对应课程免修;
申请渠道: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必备材料:相关考试成绩单、竞赛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
审核流程:学生所在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务处,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准免修;
重要提醒:未按时申请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必须正常修读对应学期通用英语课程并参加考试,不得旷考。
Q
七、课程成绩怎么算?免修课程成绩怎么换算?
A
1. 正常修读课程成绩构成
课程总评成绩 = 平时成绩×50% + 期末考试(考查)成绩×50%
其中平时成绩占比:课堂参与40% + 自主学习20% + 平时作业40%。
2. 免修课程成绩换算
凭各类外语考试/竞赛获免修资格的,免修课程成绩按统一换算标准直接核定(如四级425-479分换算75分、六级≥580分换算95分、大英赛省赛特等奖换算90分等),不同考试成绩按高档成绩记载。
具体换算标准可参考下表,各类考试成绩均有对应换算分值。

Q
八、免修后就可以不用学英语了吗?
A
不可以!我校贯彻“免修不免学”理念,获得通用英语课程免修资格的学生,仍需对照课程要求,以自学方式自主完成全部大学英语课程学习任务。
Q
九、获得免修资格后,后续高阶选修课程修读有什么硬性要求?
A
凭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获得免修资格:须且仅选修1门基础级别专门用途英语或跨文化交际课程;若第五学期前未通过四级/托福/雅思/国际人才英语,或未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需在第五学期开始补修《大学英语(3)》和《大学英语(4)》。
凭各类等级考试成绩/竞赛奖项获得免修资格:须且仅选修1门提高/发展级别高阶课程。
所选修的高阶课程均需参加期末考查,若考核未通过,需在下一开课学期重修。
Q
十、高阶课程中《考研英语》专题课程怎么选?有什么限制?
A
开设情况:每学期均分别开设《考研英语(一)》和《考研英语(二)》,每班上限50人,选满为止;
选修资格:通过四六级/托福/雅思/国际人才英语,或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才可选课;
选修限制:每生只能选修1次。
Q
十一、高阶选修课程的教学班规模有要求吗?
A
线上、线下所有高阶选修课程,教学班规模统一为30-50人/班,满额即止。
Q
十二、教学班级会根据免修情况调整吗?
A
会的。第二至第四学期,通用英语类别课程的教学班级,将根据各行政班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实际人数情况重新调整。
Q
十三、高考外语是日语/俄语/法语的同学,有专属课程安排吗?
A
学校目前开设有《大学日语》课程;高考外语为俄语或法语的同学,根据实际情况,可单独开设《大学俄语》/《大学法语》课程或在外国语学院跟班修读第二外语课程;
跨文化交际类别高阶课程中的《第二外语》课程,包含英、法、日、俄四个语种,可自主选修。
Q
十四、本方案何时施行?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A
1. 施行时间:自学校颁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2. 解释部门:由学校教务处和外国语学院共同负责解释。
若有其他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地址: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E307)
咨询电话:0556-5308037
联系老师:胡老师、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