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选举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班级民主化管理的集中体现。为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推进学院班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
1、班干选举工作在学院学工组的领导下,由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
2、选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公开”即向全班同学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平”即本着合理、求实的精神,对符合竞选条件的同学要凭借自身实力,平等地参与竞选。“公正”即按照选举的要求,尊重大多数同学的选择。
3、选举工作采取自荐、推荐(辅导员推荐、学生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正式举行选举之前,在班级作竞选演说。
4、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正式人选。除特殊情况经辅导员批假外,其他同学必须参加选举活动,选举方可生效。
5、辅导员根据正式人选票数和专长,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确定职务安排。选举结束后,辅导员将选举情况和结果向学工组汇报,经学工组讨论通过后,向班级学生公布。
6、凡担任班级干部的同学,在就职前须递交一式两份的承诺书,一份递交辅导员,一份留班委会、团支部备案,承诺在职期间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上尽职尽责,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新生入校时,由辅导员根据学籍档案、高考成绩和军训期间的表现,指定部分学生临时担任班干,负责班级工作。任期为一学期。
8、选举产生的班干一般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如班干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有轻微的违纪行为或成绩有所下降者,辅导员将对其进行告诫或,情节严重的,免除其班干职务。
二、担任班干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思想觉悟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
2、热情诚信,积极负责,集体荣誉感强,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能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全心全意为班级学生服务。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领导,自觉履行好请示、汇报职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一票否决。
6、违反《安庆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并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7、班长、团支部书记和学习委员智育成绩在班级排名必须达到班级前30%;其他班干智育成绩在班级排名必须达到50%。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依据该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的班干主要是指班委会和团支部两个组织机构内的学生干部。
2、为给更多符合班干选举条件的学生提供锻炼机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吸收未担任过班级干部的学生担任班级干部。
3、该选举办法自宣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