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指导学生科研、教研项目获奖的规定

作者:时间:2018-10-20点击数:

一、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原则

1、涉及大学外语比赛,如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该教师为指导教师;如没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认定学生报名时的外语任课教师为指导教师;

2、涉及专业学生的比赛,如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该教师为指导教师;如没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由学生报名时所在班级的所有专业课任课教师和该班级辅导员共同分享指导教师工作量,具体公式为:

个人工作量=

×教师周课时数

(其中,辅导员按照专业周课时为1计算。)

二、实践教学成果指导奖奖励分配原则(具体申报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1、涉及大学外语比赛,如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该教师获得该奖励;如没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认定学生报名时的外语任课教师获得该奖励;

2、涉及专业学生的比赛,如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该教师获得该奖励;如没有专门指定的指导教师,则由学生报名时所在班级的所有专业课任课教师和该班级辅导员共同分享指导教师奖励,(获奖证书上均有所涉及教师姓名)具体公式为:

个人奖励=

×教师周课时数

(其中,辅导员按照专业周课时为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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